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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县农村建房面积新规占地面积最高不得超过210㎡

发布时间:2023-06-03来源:小栖 304

        随着土地确权的进行, 国家对于农村的土地管理越来越严格了,各省也不例外。湖南长沙县农村建房面积新规也出台了,不仅农村建房要经过审批,对其建房面积也有了明确的规定,农民朋友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随意建房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长沙县农村建房面积标准与农村家庭每户的人数有关系,家庭建房人口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家庭内现役义务兵士官、在读大中专学生、正在服刑的人员。如家庭成员中,已有一处宅基地,则其他成员不允许再申请宅基地。“一户一宅”,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。

农村建房农村建房

        按照《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》,严格宅基地占地面积标准。在长沙县的农村,每户农村居民宅基地占地面积根据土地类型来确定其面积标准:

        1、占用耕地:农村居民涉及占用耕地来建房的,每户总面积不得超过130平方米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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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2、占用荒山荒坡:农村居民占用荒山荒坡来建房的,每户总面积不得超过210平方米;

        3、占用其他土地类型:农村居民占用其他土地类型来建房的,每户总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;

        注意,在长沙县每基准户(4人及其以下)宅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,4人以上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20平方米(独生子女家庭另按每一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增加20平方米),但每户建房的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按地类核准的占地面积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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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想在长沙县建房的朋友,一定要仔细看上面的相关规定了,稍不注意,你家的房子就可能是违法建筑哦,农村自建房的占地面积最高不能超过210平米。